登录 | 注册
大陆人士申请赴台从事商务活动的条件和手续
强斗士强斗士发布于11月前,浏览593 ,兴趣: 商务 公司 台湾 邀请
大陆人士申请赴台从事商务活动的条件和手续
一、商务活动,系指下列各款:
  (一)商务访问。
  (二)商务考察。
  (三)商务会议。
  (四)演讲。
  (五)商务研习。
  (六)履约服务活动。
  (七)参加商展。
  (八)参观商展。
二、适用对象:应邀请单位所邀请之大陆人士
  (一)企业负责人或经理人。
  (二)专门性或技术性人员。
三 、邀请单位资格:
  (一)台湾企业、侨外投资事业年度营业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者,或公司资本额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上之新设企业、新设侨外投资事业。
  (二)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年度营业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者,或营运资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上之新设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
  (三)外国公司在台办事处采购实绩达一百万美元以上者。但金融服务业在台办事处,不受采购实绩限制。
  (四)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所定之自由港区事~。
四、邀请单位邀请人数之限制:
  (一)邀请单位为年度营业额不逾新台币三千万元之台湾企业、新设之台湾企业者,其每年邀请人数不得超过十五人次。
  (二)邀请单位为侨外投资事业、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外国公司在台办事处或年度营业额达新台币三千万元以上之本国企业者,其每年邀请人数不得超过三十人次。
五、大陆人士应备文件:
1、填写公务入台申请书 (表格及填写样本附后)
2、在职证明 (填写样本附后)
3、身份证复印件2张 (清晰)
4、两寸彩色照片6张 (白底)
5、因私护照 原件 (有效期6个月以上)或港澳通行证(多次)
6、被邀请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注册资金20万以上)
7、个人简历 、学历证明
8、户口簿复印件
六、停留期间及注意事项:
  (一)从事商务访问、商务考察、商务会议、演讲、参加商展及参观商展者,其停留期间不得逾十四日。
  (二)从事商务研习或验货、售后服务、技术指导等履约活动者,其停留期间不得逾三个月。
  (三)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从事商务活动,来台日期或行程如有变更,邀请单位应于申请人入境前或行程变更前检具确认行程表,送主管机关及相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备查。
  (四)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从事商务活动,应于入境后依流动人口登记办法规定办理流动人口登记。
  (五)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从事商务活动之原因消失者,应自原因消失之翌日起三日内出境,主管机关得废止其许可,并注销其入出境许可证;
七、延期:
  (一)延期条件:因本身疾病、灾变或其它特殊事故情形者,主管机关得酌予延期。
  (二)延期停留:前项情形经主管机关同意者,得酌予延期,期间不得逾一个月。
 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台湾境管局可能不会批准.我们收费是:1800元/人,只办入台证,其它费用自理.当你把材料准备好,先把台湾的邀请函和你们公司的营业执照传真给我们,后先汇600元/人定金,我们才开始操作.台湾公司的材料我们会和他们联系去取.签证批下来,我们会电话通知,再交1200元/人,万一批不下来,是你提供的材料有问题,定金不退.你们拿到“入台证”副本,就可以订去香港、香港-台湾的机票〈不要订连票〉因为你们到香港机场要找台湾的中华旅行社,凭你们的“入台证”副本去换正本,才能从香港乘机去台湾。
特别注意:
本公司只负责办理入台商务签证,关于护照、港澳通行证(多次)请客人自行至户籍所在地到相关单位办理。
¶ 签发地、出生地为河北省、福建省籍人士禁止申请入台(不包括北京市)!
¶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省籍人士不接受个别来台、散拼客人!

我们是上海一家台資企業,專門为大陸廠商赴台商務考察、旅遊,辦商務簽證提供服务。我們已經爲几家台资企业办理大陆干部赴台培训、考察、旅游,为上海幾家同業協會和大公司辦過赴台商務考察團,爲外地幾家公司和大陸廠商辦过赴台商务考察团或商务签证。
业务咨询请来电来函:
联系电话:021-52751261, 13817381720
Email:qingyou40716@163.com
MSN:linyouyan2004@hotmail.com